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必修课 第二百课
监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既是对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加强线索收集、线索处置相互协调制约机制作出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确保线索不遗漏、及时纳入线索“盘子”、得到相应处理的法定依据。纪委监委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每个部门都应紧紧围绕问题线索开展工作,一方面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并努力按程序获取证据、核清问题线索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在处置问题线索、调查获取证据过程中,增强收集问题线索的意识、将开展工作中随时掌握的有关人员问题线索及时纳入“台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科学、规范、周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