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站点地图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一课 >>  必修课

【每日一课】第二百二十二课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6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 必修课 第二百二十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

     
上一篇:【每日一课】第二百二十三课 党员干部如何立德
下一篇:【每日一课】第二百二十一课 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Copyright@2016-富平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6号      邮编:711799      电话:0913-8211005
陕ICP备08100630号            

本站访问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