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选修课
为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县级监察委员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通过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的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可赋予以下具体职责: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县级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采取谈话、询问等方式对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县级党委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纪委监委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