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坚持“一刻不能停、半步不能退”,始终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推动作风建设向下延伸、向实着力、向深发展,实现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正风肃纪全覆盖。
示范引领,层层传压。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7方面工作落实提出细化要求;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对持续纠治“四风”,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提出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紧扣重要节点,强化部署,组织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标工作要求,以作风问题为突破口,持续用力,靶向诊治。
紧扣节点,步步为营。围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79个,摸排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7条;分6批次向63家单位反馈整改问题100个,诫勉谈话18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8人,完善制度27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要求副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向本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申报婚丧嫁娶事宜的同时,及时由本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备案,正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申报婚丧嫁娶事宜28起,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备案36起。
靶向诊治,久久为功。围绕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开展“3+1”专项治理。坚持“一级盯一级”“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进行自查。由县纪委监委各领导带队,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划分,对包联镇(街道)、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顶风违纪、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坚决追究“两个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批次13起13人。
围绕中心,环环相扣。助力脱贫扶贫。在全县16个镇(街道)、268个行政村张贴《通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门给全县16个镇(街道)和脱贫攻坚“八办五组”14个牵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写信,签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承诺书》,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直查直办。先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3件,其中立案67件(县纪委监委直查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约谈16起17人。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件。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县纪委向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摸排问题线索8件。先后查处涉嫌涉恶问题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10+3”行动督查,摸排问题线索2条,了结2条。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7条,诫勉谈话8人。先后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9件,其中立案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约谈5件5人。
来源:西岳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