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坚持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落实作为抓牢夯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牛鼻子”的基础性工程,相继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痕迹化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我承诺,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全力支持和保障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今年4月,该县16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八办五组”牵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监委签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承诺书》,这是该县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的一个缩影。该县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必须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报告、报表等工作载体上签字背书,签署内容要真实、具体,能体现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去年以来,该县96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共在党风廉政建设90余份有关文件、1200余份报告、400余份报表上签字背书,直接推动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见到实效。通过推动签字背书制度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强化,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个亲自”要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履职写实,促进目标落实。“3月16日,参加县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6月20日,按照上半年考核通知要求,安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准备党风廉政建设资料,迎接考核……”“8月22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县纪委印发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该县每季度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志》进行集中检查,翻开每本《工作日志》,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都有着明确的记录。这本《工作日志》是该县为强化履职写实制度而编印的,分发给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同时,明确了写实的9方面重点内容和“四必记”要求(工作完成事后记、及时备忘当天记、指定动作必须记、创新动作也要记),确保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实时记录,推动责任落实。去年以来,该县96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共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写实1.2万余篇,详实体现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情况。通过推动履职写实制度落实,确保了安排部署不盲目、推动落实有记录、监督检查有台账、责任追究有依据,不断提醒和督促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勇于担当、作好表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定期报告,形成上下联动。“请各镇(街道)、各部门于7月20日前按时报送本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这是富平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群中的一条“温馨提示”。“定期报告是四项制度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我们坚持提醒和督促各单位把此项制度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谈到定期报告制度时说到。该县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班子各成员应于每年7月20日前、12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全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去年以来,该县96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共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3批次1600余份。今年,该县要求将“五项专项工作”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写入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一步严校细核,对不符合要求的7家单位退回重报。通过推动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定期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已成“常态”,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为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了决策参考。
台账管理,保留工作印证。“在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发现你单位未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收集归整考核资料,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看似简单的内容却容不得半点马虎,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台账管理落实不扎实的单位“点对点”制发的督促整改通知。该县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依据每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台账,力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台账内容要与印证资料保持一致。去年以来,该县96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共建立、完善、归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台账8000余套(盒)。通过推动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不断促进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把全面反映本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核提供了直接印证资料。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先后开展检查3次、考核6次,通报曝光、“点对点”督促提醒15家单位,纠改问题31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通过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落实,该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对主体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思想认识和更加积极的行动自觉,党委(党工委、党组)对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特别是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立案审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16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2人,约谈24起26人(其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约谈16起17人);实施党内问责18起,处理23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5起,处理55人。
“我们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努力实现以主体责任落地支持和保障监督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今后的工作方向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