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富平县司法局发挥职能,积极做好民生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发挥公证职能保民生。制定了《公证管理规章》、《公证案件评审制度》、《公证流程规则》等,促进了规范化建设,保证了办证质量,建立健全了县、镇、村三级公证宣传平台,开展了进村入户调查活动,了解群众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公证服务。截止目前,办理各类公证350余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二是完善律师职能固防线。引导律师定期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积极做好农村改革发展的法律参谋,重点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截止目前,承办了刑事案件200件、代写法律文书600余件,担当法律顾问200余家。
三是做好援助工作促和谐。加强了与民政、劳动、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健全14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功能。建立完善全县17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服务网络,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富平县司法局 刘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