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司法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特点,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采取分别矫正与家庭小组矫正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分别矫正,严格落实司法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人格尊严,运用“分别矫正、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的方法,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分开进行管理、教育,采取个别谈话、教育、学习、劳动,疏导心理、矫正行为的方式,分阶段分批次进行矫正管理。不仅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而且防止了集体教育的交叉感染,提升了社区矫正效果。
二是坚持矫正教育相结合,建立组合帮教模式。利用认知行为介入,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有针对性地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状况,改善其家庭环境,取得家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由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治专干、监护人和志愿者成立五人矫正小组,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有目的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思想交流和心灵沟通。同时,将“情、理、法”相结合,与家庭成员一起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营造一种归属感,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是坚持科学矫正,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工作能力,一旦走入社会,在没有接受教育和就业指导的前提下,很容易重新犯罪。为巩固矫正成效,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走上生活正轨,富平县司法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将职业教育培训作为实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不良行为矫正的有效手段,以社区矫正股为平台,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与职业培训,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服务。
富平县司法局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自身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案,为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富平县司法局 刘喜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