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省纪委“落实三个助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各级纪委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农业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有步骤、分阶段的组织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是纪检干部包联。由局纪委委员带队、各单位纪检委员交叉包联下属单位的扶贫村,填写各单位帮扶情况检查记录表,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督促其按期整改落实。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每月对各单位的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召开包联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实地查看,对在扶贫工作中帮扶措施不具体、工作落实不力的纳入追责范围。
四是坚持有责必问。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对因失职渎职影响脱贫攻坚阶段性任务完成的相关单位及干部职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