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试验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通过“三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助推全试验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制度夯实责任。试验区纪委为促进全试验区各级干部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试验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庄里试验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二是强化督查落实整改。试验区纪委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全试验区各村特别是贫困村扶贫资料、“两个全覆盖”项目实施、驻村工作队到岗及工作开展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试验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汇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脱贫攻坚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试验区纪委对发现问题采取跟进督办方式,确保每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明察暗访严肃问责。试验区纪委不定期对全试验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政策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履职等方面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传导工作压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