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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秉持为民理念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最近,贵州省印发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政府未按公开承诺内容履职的行为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这意味着,公职人员如果不按政府的承诺办事,就会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甚至被依法追责。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务服务水平,任何努力都应被称赞,贵州的尝试也值得肯定。 如何让政务服务更可信、更有效,这是每一级政府都该深思的问题。老百姓办事、政府提供服务,一方面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要在制度刚性和情理柔性上找到平衡点。对群众而言,政府服务的好坏主要看结果;对政府而言,提供优质服务更重要的是过程。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务服务的过程就是政府公信力建设的过程,只有“言必信,行必果”,群众才会满意。 群众办事,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实践证明,办事制度完备,政务服务更有效率,老百姓更容易好评;办事制度缺失,服务往往难以保证,老百姓更容易心生怨气。就像贵州,首先是保证政府提供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可查、可询、清晰,把具体的办事要素写进办事指南,让老百姓明白找谁办、怎么做。按章办事,不打折扣、不掺沙子、不找借口,才能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制度很难尽善尽美,与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也属正常。如何最大限度地弥合制度与需求的“鸿沟”,要讲求灵活、讲求策略。这给政务服务的制度化提出了两个挑战:其一,制度设计如何更科学、更富前瞻性;其二,制度完善如何相对自主灵活。无论从何种层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是始终不能变的。一些公职人员有时不按规定提供服务,一些办事制度有时自身就存在缺陷,现存的机制安排有时无法有效衔接群众需求……凡此种种,无不是政务服务的“痛点”,无不需要制度建设更完备、制度调适更灵活、服务作为更进步。 其实,任何一种公共服务都不是“死”的,而是“活”的;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建设性的,而非“拖后腿”。只有时时秉持为民的理念,才能将制度转化为行动,才能及时补上制度不足,才能在刚性的制度中施展必要的灵活,让政务服务跟上时代。 建设诚信政府、服务政府是民之所愿、大势所趋。最关键的是政府自身不断进步,政务服务不断延展,公职人员牢记宗旨。唯有不忘初心,始终秉持为民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中国纪检监察报 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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