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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第一百七十二课 对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必修课 第一百七十二课

    有关人员违反《监察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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