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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第二百二十四课 关于贪污罪中公共财物与国有财物的理解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2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2019年1月22日 星期二 必修课 第二百二十四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罪非法占有的是公共财物,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犯贪污罪非法占有的是国有财物。在这里,公共财物的外延比国有财物要大,包含了国有财物。主要依据是刑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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