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 星期四 必修课 第二百二十五课
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调取、查封、扣押的权限,主要是为了监察机关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固定证据,防止证据被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或者人员藏匿、毁灭,以便及时有效地查清案件。调取、查封、扣押的范围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需要调取、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电子数据必须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第二,上述这些财物、文件、电子数据必须与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联,能够或者有可能证明该违法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