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一课 >> 必修课
【每日一课】第七百二十三课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节选
2023年7月17日 星期一 必修课 第七百二十三课
第三十二条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职责作用,经党政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后,相应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事业单位未被赋予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的,上级党组织可以批准给予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Copyright@2016-富平廉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6号 邮编:711799 电话:0913-8211005 陕ICP备081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