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节日腐败”问题,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县直机关工委原书记王武林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2015年2月和2016年8月,王武林两次以“加班费”名义,给7名同志发放补助费共计7280元。2020年6月,王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百货公司经理王小保公款购买香烟、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王小保多次安排职工聚餐,花费均在单位账上予以报销,安排办公室主任公款购买香烟用于日常招待,将个人私家车租给单位使用,并额外领取加油费、车辆维修及保养费53522元。2020年6月,王小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留古镇皇甫村监委会主任田满宏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4月,田满宏借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共7人赴革命老区延安参观学习之机,到壶口瀑布景区游玩,违规在村级财务中报销景区门票500元。2020年6月,田满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聚焦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回头看”,紧盯扶贫领域奢侈浪费问题,坚决杜绝餐饮浪费问题,持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纪律提醒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扶贫领域奢侈浪费和餐饮浪费问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强化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对假期节点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严肃问责,坚决刹住奢靡享乐歪风,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