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美原镇盘龙村原会计赵新江违规开具贫困假证明问题。2017年10月,赵新江为村民高某某开具家庭困难的假证明,用做申请临时救助,致使高某某违规领取5000元临时救助资金。2020年5月,赵新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曹村镇招贤村监委会主任李云录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今年以来,镇村多次要求对贫困户开展走访排查和完善帮扶措施,但李云录连续3个月未对其所包联的两户贫困户进行走访排查,且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时间均集中在2017年。2020年6月,李云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华街道顺阳村党支部书记韩革命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至2020年5月,顺阳村“爱心超市”机构不完善,资料台账不完善,且没有专人负责。2020年1月至5月只给两户落实了爱心超市政策,其他贫困户没有享受到爱心超市政策。作为党支部书记,韩革命对爱心超市工作重视不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0月,韩革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中,有对扶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对帮扶工作不细不实、搞形式主义的。这些问题,体现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责任不实、作风漂浮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高质量完成。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临近脱贫攻坚全面收官,更要绷紧纪律弦。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厌战过关心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帮扶力度,以持续的韧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成效,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科学精准问责,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