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奢靡享乐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魏万顺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2014年,魏万顺安排职工购买价值500元香烟,用于日常招待。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魏万顺将个人购买手机、花瓶等费用9570.34元在公司账务中报销,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魏万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2.流曲镇由典村村委会原主任吴建利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吃喝问题。吴建利授意签字经办的3张票据中,含给村上跑项目购买烟酒费用1080元,均在村账报销。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吴建利先后花费4449元招待村组干部吃饭,在村账报销。2020年4月,吴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庄里镇庄南村村委会原主任左建民滥发津补贴问题。左建民2013年、2014年为其本人及其他村干部发放电话费补贴共计8700元。2020年10月,左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成效,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首要职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