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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通报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0日       发布单位:       来源:富平廉政网        编辑: 富平廉政网       浏览: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城关街道集新村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朱福震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征地迁坟工作中,朱福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领取杂工补助3200元。2020年10月,朱福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2.庄里镇山西村村会计师育涛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3年,师育涛在村上实施巷道硬化项目,与村组干部及施工队人员吃饭时,两次公款购买软中华、兰软芙蓉王香烟,共计花费1860元。2020年8月,师育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树立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和作风管理,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切实把纠“四风”工作做细做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准确把握新阶段反“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扎实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事宜,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严防深查,释放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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