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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查纠“四风”问题19起处分24人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5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admin       浏览:

       留古镇维稳办副主任卜国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公车私用费用;县抗旱服务队副队长何鸿,违规给部分同志超标准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镇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惠耀胜,违规给两名有财政工资的村干部滥发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富平县从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监督检查入手,步步为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狠纠“四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四风”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22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2起2人。

    夯实“主体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带头纠“四风”、强作风。以县委名义,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7方面工作落实提出细化要求;制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对持续纠治“四风”,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紧扣“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扣重要节点,强化安排部署,坚持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标工作要求,积极跟进落实,实现督查“全覆盖”。先后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点,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廉洁过节“十个严禁”通告2次,通过“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洁过节提醒4次,摸排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7条,通报曝光作风建设典型案例3批19件,不断教育和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明规矩、常自省,知敬畏、守底线。

    盯住“重要领域”,深化专项治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持续推进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由领导牵头,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在9个镇(街道)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50余条。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专项治理,突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问题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划分“单位自查”“协作区包联检查”“明察暗访组重点督查”三个阶段开展。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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