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6年
1月
6日至
1月
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富平进行了巡视,
3月
4日,省委巡视组向富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针对反馈的
4方面
28个整改问题,提出了
96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县委主要领导先后
3次听取督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县委多次召开汇报推进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
4次专项督查,督促指导抓好整改落实。
二、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一)针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了“手抄党章
100天、向建党
95周年献礼”活动。对全县
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和《准则》《条例》辅导培训。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富平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调整了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在全县开展“树家风、扬美德”、“传承习老精神,当好红色传人”、“富平标杆”评选、“书香富平”全民阅读等
8项活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和廉政承诺书。下发了《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一览表》,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着力构建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召开了全县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大会,
16个街(街道)、
60个部门党(工)委书记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全力支持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增加编制配强人员,
2016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违纪问题线索
124件,立案
25起,结案
25起,党政纪处分
37人。
(三)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加大问责力度,先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8人,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
8起。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紧抓节假日重要时段和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
49个,现场纠正问题
28个。向
4个镇(街道)、
11个部门下发问题反馈、整改处理通知书
15份,涉及问题
21个,现已全部上报销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 “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专项
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对省、市纪委转办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倒查公款接待发票
102张,对存在的问题快查快处,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14%,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13%;公务接待费下降
16%,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