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件处置工作。安排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办理,严格按照四类处置标准向各承办单位转办分流,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件登记、拟办、分流、督办、上报的程序,确保信访件的转交办规范运行。
二要进一步强化上级转办件的办理。每月对信访件回复进行清理,提高按期回复率,严格审核信访件办理质量,提高信访件办理效率,确保信访举报件流转全程留痕、去向清楚、保密安全、处置到位。
三要进一步提高实名举报件的回复率。对提供联系方式的署名举报,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告知受理,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安排调查核实;调查结束后,按照“谁调查、谁回复”的原则,要求承办部门将处理结果等情况向举报人回复,并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
四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的研判。充分利用信访举报信息资源,切实加强和改进形势分析工作,准确把握本系统、本区域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强化对形势的判断和原因的剖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发挥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快速行动,认真对照,规范完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并对开展下一步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
中共富平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