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桥镇铁门村党支部书记梁芳民,将村上机动耕地放在自己及亲属名下,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齐村镇石科村计生专干王佳敏,在办理低保、危房改造补助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曹村镇白庙村党支部书记马小峰,截留五保户郭某土窑搬迁补助金,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宫里镇雷村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栋梁,截留贫困户电路改造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华街道定国村村委会主任安胜利,对环境卫生重视不够、整治不力,导致定国寺水库西沿垃圾乱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刘集镇双胜村村委会主任苗爱丽,虚列费用清单套取贫困户房屋修缮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老庙镇孟家村会计徐高朝,挪用贫困户房屋修缮补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城关街道东渠村会计李克民,审核不细、工作不实,导致村民张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