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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纪委通报5起铁腕治霾工作不力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铁腕治霾工作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庄里镇副镇长姚永强、综治维稳工作局局长曹战、副局长郝军利,对负责的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导致庄里污水处理厂污水溢到石川河,姚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郝军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勇,在查处粉灰厂污染过程中,流于形式,措施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梅家坪镇十八坊村村委委员杨选民,履职不力,导致辖区石渣厂违法建设和生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到贤镇石灰道村党支部副书记宋有强,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不力,致使生活垃圾随处乱倒、主干路环境脏乱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梅家坪镇武装部长柳西宁、干部姚小明,对负责的石川河道乱倒垃圾现象整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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