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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富平县委第二轮巡察向薛镇等12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9日       发布单位:富平廉政网       来源: 富平廉政网        编辑: ssl       浏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11月15日,县委成立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薛镇、梅家坪、刘集、老庙等4个镇党委,统计局、文体广电局、工信局、农发办(扶贫办)、科技局、发改局、文物旅游局、综合执法局等8个部门党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2月23日,县委“五人小组会”专题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任务。3月14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委巡察办《关于县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相关要求。3月22日至4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察组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公示如下:

      薛镇:党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脱贫攻坚考核排名落后,整改工作不力;政治要求不高,村级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不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社保“兜底户”居住环境改善不能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铁腕治霾”、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部署轻监督检查,形式化比较严重,党建资料缺失问题突出;党组织软弱涣散,规范化程度不高,发展党员审查不严,村党支部收缴党费不规范;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个别村干部午餐饮酒,个别党员不参加党员大会,个别干部不能按时到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举轻放,理论学习未能入脑入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混乱,村级财务公开不彻底,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反映村组干部信访举报较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执行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不力,对惠民资金管理缺失,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

     老庙镇党委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完成“规定动作”多,积极主动探索少,完成质量也经不起检验;工作执行力层层弱化,村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抓重点工作措施不力,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效果较差,扶贫数据清洗不及时,脱贫攻坚力量配备相对较弱,“6.24”事件查找原因不深刻。党内批评较真不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极少,组织生活会缺乏严肃性;党建制度落实不严,“三会一课”不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流于形式,民主评议党员敷衍了事,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干部管理宽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存在网上照搬、他人代写问题,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面上强调多,采取有效措施少,管理党员干部宽容理解多,严格要求少;纪委监督执纪存在“灯下黑”,对镇机关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在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时没有做到“一案双查”;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最后一公里”未彻底打通,一些村村务不公开、不透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较多。 

      刘集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专题研究部署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抓得不紧,个别包村领导、帮扶干部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平安创建工作推进不力,重复上访现象较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临时救助审核把关不严。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细不实,投入精力不够,结合镇域实际的党建载体不多;村级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一些“两委”班子团结协作能力差、内耗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不大,村务、党务不能按要求公开或公开范围小;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不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风建设不够深入,作风提升不明显;干部管理松懈,镇机关少数干部长期不上班,个别村干部坐班值班时脱岗,“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衰减,查办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够;“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重点人提醒谈话较少,基层违纪问题频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发放过节礼品等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存在未经审批采购等问题。

      梅家坪镇:党委政治站位不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富耀红色旅游专线征地工作不到位,引发“6.28”事件后应对不力,汲取教训不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增减挂钩项目未完成,专项资金沉淀,脱贫攻坚工作不细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两学一做”开展不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管理不规范,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村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村班子“不和谐”问题较为突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教育管理偏松软,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经商、个别党员干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乏力,主动查究违规违纪案件不多,警示和震慑力不强;村级账务管理混乱,侵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问题多发;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存在挪用等现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仍存在公款吃喝等问题。

      文体广电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文化、体育、广电三个领域资源整合利用率偏低,优势发挥不明显,影剧院改制未达到预期目标;基层支部建设发展不均衡;不能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意识形态引领文化建设主动性不强,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参与度低;文化市场执法资源整合不到位,文化执法覆盖面不广,执法力量偏弱。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坚持和落实不够,存在应付和虚拟记录等现象;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民主生活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班子成员普遍存在“老好人”思想。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足,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对下属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严,日常监督管理不能常态化运行;“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开展不深入不扎实,迟到早退、扎堆聊天等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现象依然存在。

      统计局:党组落实统计方针不到位,不能把统计工作融入追赶超越、争先进位大局,不能准确把握全县经济发展态势,不能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不够精准、细致,没有有效解决数据漏报和不及时问题;对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振不力,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混日子”的消极思想;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照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没有结合实际划分党小组,不能严格执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不健全,缺乏对学习内容和效果的有效监督检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督促不够,缺少对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纪律作风不严不实,迟到早退依然存在,扶贫工作进展缓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存在超标准报销等问题。

      工信局:党组政治执行力不强,个别下属单位扶贫任务落实不力;部分下属单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积极、行动慢;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有的下属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有的不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承担的两项市考指标排名靠后,信访维稳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较多,职工时有上访。组织生活不正常,下属企业、单位部分支部瘫痪;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少,工作开展不平衡,创新活力不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依然存在;党建资料不完善,归类不规范;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效果,党员承诺未公开,积分评星无记录,党员统一活动日无计划。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个别下属单位少数干部不能正常上班,节假日无人值班;纪检队伍力量薄弱,对下属单位监督执纪发力不够,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扎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报销、违规兼职、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

      农发办(扶贫办)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对学习不够重视,学习体会存在网上抄袭、他人代写现象,在“带头打好脱贫攻坚战承诺”中弄虚作假,班子分工不够明细,工作安排存在随意性;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不能严格按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机关日常管理比较松散,制度落实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签到制度流于形式,学习氛围不浓,熟悉扶贫业务的干部较少;重大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意识形态工作停留在制定方案、成立机构上,扶贫业务培训少,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对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泛泛提要求多,分析具体问题少,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投入人力精力少,人员流动快,中层干部轮岗不及时;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不痛不痒的问题多、触及思想问题少;“三会一课”没有正常开展,支委会、党小组会不能坚持每月召开,个别党小组会议记录弄虚作假。作风建设抓的不严,少数党员干部态度不端庄,敷衍了事。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较弱,纪检组长没有实现专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正式文件生搬硬套;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欠缺,对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工作失职、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监督缺位、处理不到位,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关问题没有及时发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脱贫攻坚到基层调研不够,对发现问题研究不够,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违规发放补助、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依然存在。

      科技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很好把科技工作与推进富平追赶超越放到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在产学研合作领域的媒介作用,科研投入缺少结合农业大县县情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少,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存在“重立项、轻监管”倾向;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扶贫措施精准度不高。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党建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抓得不紧,缺乏创新;监督落实不力,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不够,对“三区”科技人才考核不严格;党员管理教育不足,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单位“一团和气”,领导班子存在“老好人”思想,缺乏创新活力。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足;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缺位,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同城接待等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发改局党组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对下属二级部门没有全面负起政治领导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识有偏差,没有制定本部门实施办法;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双十工程”有的推进实施不到位,承担的市考指标排名靠后,对中省投资项目管理效果不佳,扶贫方式单一、产业扶贫跟进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粮食局出租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决定。政治学习抓的不紧,理论中心组学习少,习惯以会代学;对基层支部党建检查少,督促整改不到位;支部党建活动不实,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党建资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缺失情况;对干部职工疏于管理,督促提醒不及时,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中层干部长期没有轮岗交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缺少签字背书、外出报备等刚性约束,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兑付未能落实政策要求;物价执法不规范,存在“割韭菜”执法、以罚代管现象,有案无卷问题突出;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车辆管理存在漏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等问题。

      文物旅游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扶贫工作不够扎实,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松懈;平安创建工作推进不力,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薄弱,有的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发表意见较少,决策执行环节监督缺失;履行文物安全巡查职责不到位。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把党建作为主业的意识不强,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形成党建品牌;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会议记录简略、要素不全,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谈客观,批评别人谈希望”;作风建设抓得不细不实,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日课临时赶补、“跳跃式”记写,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少,缺少督促检查,纪检组监督执纪被动应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足,存在思想误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说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

      综合执法局党组纪律意识不强,处理重大违法建筑案件不经集体研究决定,不按工作程序办事;户外广告执法标准不一,厚此薄彼;执行上级决定不坚决、打“擦边球”;组织纪律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中有余、民主不足,人事调整过于频繁,大额资金使用不经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抓党建力度不够,中心组学习计划不实,学习流于形式,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基层支部管理偏松偏软,一些支部没有发展党员计划,没有个人思想汇报,党费收缴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不能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工作纪律松懈;财务管理问题比较突出,存在公款私存、随意扩大开支、未经审批采购等问题;行政罚没收入收支程序不规范,账册记载不全,罚没物资管理不严格,廉政风险突出;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值班费弄虚作假等。


中共富平县委巡察办

2018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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